注意事項
1. 本產品僅限用于科學研究,不可用于人和動物的活體診斷治療。
2. 所有動物細胞均視為有潛在的生物危害性,必須在二級生物安全臺內操作。
培養條件
培養條件: | HAKATA完全培養基 |
或90% 4:1 mixture of IMDM and RPMI-1640+10%FBS (Cat# HN- FBS- 500) | |
溫度:37℃ 氣相:95%空氣,5%CO2 | |
凍存條件: | HAKATA無血清細胞凍存液(Cat#H-W-100) |
或50%完全培養基+40%FBS+10%DMS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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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氮儲存 |
傳代方式
1. 細胞密度達80% ~ 90%以上,可以進行傳代,傳代比例為1:2到1:4。
2. 棄去原培養基,加入3-5 ml PBS,輕晃洗滌后棄去。
3. 加入1~2mL消化液,置于37°C孵育消化。
(第一次消化時常取出于顯微鏡下觀察,以顯微鏡下細胞觸角回收變圓、輕拍瓶壁見細胞脫落為最佳消化時間,記錄最佳消化時間,以便于下次消化)
4. 消化好后加入3ml完全培養基,將懸液輕輕打勻后轉移至15mL離心管。
5. 1200rpm離心3min,棄上清,加入完全培養基重懸細胞,進行傳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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